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乌鲁木齐市机构改革方案》(新党厅字〔2019〕2号)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乌鲁木齐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乌党发〔2019〕1号),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县级,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统一管理和协调。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